高雄可票貼
高雄可票貼
2009/10/12 下午 03:00:06
支票之權力對於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票據法第22條第1項),也就是發票日94年10月,你最晚不得晚於95年10日提示,要不然這張票就無效了,銀行是沒有做個人的票貼的地下錢莊不建議,看你的公司往來銀行是哪家,去跟銀行申請票貼的額度或許還比較有可能.
利息我可以算到9月30 號,這家廠商真的已經配合很久了.如果我真要現在就把票存進去那我也不用去賠罪了就直接消失就好了也就表示我們合作的關係終止,我是因為急用錢否則哪有可能一張票面額23萬只想先兌現15-16萬又不是頭殼壞掉(兩個月的票期就差7-8萬耶),我強調過我會再把票贖回來只是想先票貼先讓人賺利息錢而已若非情非得已我也不想這麼做票貼,只是想麻煩各位幫幫票貼忙,不然你就把票存進去後再向廠商賠罪去票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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